素材源自《道咸宦海見聞錄》01歷朝歷代都有賣官鬻爵現象,清朝也不例外,叫「捐班」,又叫「捐納」,靠花錢當上官兒的人,姑且叫他們「捐官」。這些捐官,大多是些不學無術之徒,其中很大一部分甚至目不識丁。這樣的人,怎麼能為百姓服務呢?高高在上的皇帝,並非耳聾眼瞎,實際上對此心知肚明。比如道光十六年,在翰林院供職的張集馨獲皇帝特簡(破格選用),外放為山西朔平府知府,上任前向皇帝謝恩請訓時,道光皇帝囑咐他好好乾,不要辜負了他的希望。然後又對他說:「那些捐班出身的官員,總是讓人不放心,他們的目的只是求利,其心可知,在任上會幹些什麼,用腳趾頭都想得到!當然了,科舉出身的官員,未必沒有這樣的人,但他們畢竟讀過聖賢書,禮義廉恥之心猶在,稍加警告,一撥便轉。」問題是,既然明白捐班有害無益,為何還要這麼干?道光二十九年,張集馨由四川按察使調任貴州布政使,再次上北京謝恩請訓。道光皇帝再一次提到「捐班」時說:「我最不放心的,還是捐班,他們素不讀書,只是一味求利,他們的字典里,是沒有廉字的。」頓了頓,道光嘆道:「既然我說捐班不好,為何又要開捐呢?無奈經費無所出,不得不這樣啊,既然讓人家花了錢,又不能不讓人家上任,否則就是騙人!」那麼,這些捐官的辦事能力,究竟如何呢?舉個例子:道光三十年,為了整頓營務,陝甘總督琦善打算淘汰老兵,固原(那時的固原屬於甘肅省)的老兵聽說要淘汰老兵招募新兵,而且不讓兵家子弟遞補,頓時大嘩,一齊來到教場,準備鬧事。巡捕去勸,那些人把他按在地上,竟然把他的頭髮和鬍鬚,拔了個精光!得知消息,平慶涇道道員范懋德怕得要死,趕緊來到教場給那些人跪下。磕頭如搗蒜,請求他們解散,那些人根本不尿他。范懋德無奈寫下保證書交給隊長,保證收回成命,鬧事的人才罷休。事後,琦善派副將特克慎去調查,把范懋德叫到省城問話,范懋德居然認為自己立下大功,要求琦善向朝廷保奏,請皇上賞他個花翎!范懋德這個道員的職位,就是花錢買的。這人本系陝西一商人,目不識丁,而且長相猥瑣,讓人不想看第二眼。
02清朝的欽差大臣到地方出差,是腐敗的大好機會,他們利用這個機會,大肆收取所謂的「欽差費」。道光十九年,協辦大學士湯金釗和尚書隆雲章到山西辦案,案子辦砸了,卻花去當地巨額「欽差費」。這筆錢,先是由省政府預支,然後層層攤派到各州縣,「大約每次攤派俱在三五萬金」,可見這筆費用,多麼巨大!介休縣姓林的知縣忍無可忍,收集了一系列官員的違法亂紀行為,向省政府遞交報告,並請求轉呈中央,他的報告中,就有對上述兩位欽差索要「欽差費」的揭發。林知縣之所以敢舉報,大概因為該縣經常被攤派,造成了巨額虧空,他實在無法填補窟窿。這事兒如果捅到皇帝那裡,不但兩個欽差得掉腦袋,省長和其他有關官員,都得掉腦袋。藩台張澧中不得不咽下這個苦果,以一萬兩現銀的巨款,從林知縣手裡買回舉報材料,同時免除其任期內所有的虧空,「轉移」到繼任者頭上。欽差出差索要「欽差費」,也是當時的官場潛規則。03在清朝,除了各種苛捐雜稅,老百姓還得為驛站提供號草,也就是驛站軍馬過冬的草料。這些號草,分攤到百姓頭上,必須按期交納。沒想到,這也成了官員敲詐勒索的機會。道光十九年,代州一些老人和村長攔住山西巡撫申啟賢告狀,控告驛書(驛站領導)和縣令的親信,指控他們借接收號草之機,對老百姓進行敲詐勒索。他們的指控主要有兩點:一是驛站另做一桿有問題的大秤,用這桿秤收號草,往往七八十斤號草上秤後,那秤一點反應都沒有;二是老百姓交納號草時,必須向收號草的驛書和縣令的親信進貢一筆「辛苦費」,否則他們就借口質量問題,故意拖著不收。
官府規定的號草價格,是一文錢一斤,而且這筆錢,早早就從官府支了出來,但卻從來沒有發到老百姓手上。老百姓竟然對此毫無怨言,大概他們不知道是有報酬的。04道光年間,駐防太原的兵丁窩盜為匪,肆無忌憚,以至於居民憤怒地說:「滿城皆是梁山泊」,而地方官無可奈何。道光十八年九月初,有滿兵數人深夜外出,令看守大街柵欄的更役撤走柵欄。更役不肯,那些兵就用磚頭砸,致使更役頭顱等多處受傷。第二天,陽曲縣令李廷揚與理事通判麟耀會審,麟耀不敢得罪滿兵,有意袒護,認為根本不存在他們打傷差役之事,反而對差役進行杖責。從此以後,滿兵更加肆無忌憚。九月十八日,李縣令查夜,只帶了一名小僕。他們便服微行,來到一個旅館門口,看到店內有火光,李縣令便叫僕人進去看看情況。僕人進去後,突然從裡面跳出幾個滿兵,不管三七二十一,抓住李縣令就是一頓拳頭。李縣令急忙大呼:「我是陽曲縣令!」滿兵假裝沒有聽見,不但不收手,反而邊打邊說:「這兩人想入店強姦老闆娘!」想以此要挾李縣令。縣衙聞訊,急忙派人前往解救,李縣令才得以脫身,回到縣衙。次日,布政使和按察使來調解,城守尉恆通並未處置無故毆打朝廷命官的滿兵。李縣令深知滿兵驕悍,不敢追究,自認倒霉。堂堂縣令,被幾個當兵的無故毆打,挨了還白挨,不知算不算怪事一樁?
而對於類似於李縣令的遭遇,麟通判早就見慣不驚了。他說:「你這個算什麼,鄂雲浦中丞(滿洲正紅旗人,曾任山西巡撫)比你官兒大多了吧,當初被滿兵辱罵之後,連責問都不敢責問;知府珠瀾,在街上被滿兵打破轎子的窗戶,報告布政使和按察使後,也是沒有下文。」暫代太原知府張集馨聽說後,嘆了口氣說:「上司縱容、滿兵放肆如此,禍不遠矣!」05晚清的地方官,尸位素餐者比比皆是。比如,道光十九年四月,山西雁平道章荊帆出缺,省里讓朔平府知府張集馨暫時代理。來到雁平道,張集馨很快了解到,這裡的前幾任道員光拿俸祿不干事,幾乎從來不問案,積累下來的案子多如牛毛。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道員章荊帆不但一貫尸位素餐,還既糊塗又愚蠢。所有的公事一概不管,全部交給師爺打理,要不就派書吏去調解,從不提審,哪怕上京控告後發回審理的案子,也是這樣。有時候,迫於某種形勢不得不開庭審理,他竟然連原告和被告都分不清楚,常常張冠李戴,把原告當成被告,把被告當成原告。至於審案時笨嘴笨舌,根本無法判斷誰對誰錯,則更是他的常態。這就為師爺斯為盛捏造雙方供詞、偽造審訊記錄,開了方便之門。
06道光十九年,山西雁平道發生了一個很簡單的案子:候補知縣馮麟角為家務事告狀,幾次判決後他都不服,判決一次上訴一次,欽差的行轅、撫台的閱兵場都告到了,歷任官員都怕他「刁滑難纏」,聽到他的名字就頭大。原來馮家是個大地主,家裡有不少田產和一個叫「五福堂」的當鋪。這個馮姓地主,為他的五個兒子都捐了官或者出身,長子名叫馮麟趾,捐的是個經歷(官名,為知府屬官),老二馮麟角捐的是個知縣,其餘三人都是捐生。父親去世後,老大馮麟趾和在家裡的幾個弟弟商量分家,他們一致認為,當初老頭子為老二馮麟角買知縣時花了很多錢,如今雖然是個候補知縣,但今後上任後肯定會撈到不少錢,所以分家時沒分給他。父親去世後,在直隸候補的馮麟角回家丁憂,幾個兄弟又來翻他的行李箱,把箱子里的銀子搶了個乾乾淨淨,而那些銀子,除了馮麟角自己的結餘,其餘大部分都是別人托他帶回來的。馮麟角咽不下這口氣,幾次到道里、州里衙門去告。但他不冷靜,言辭太激烈,主審官員把他當成了刁民,作出不利於他的判決,他不服,就去上訴,不服一次,上訴一次。幾年過去了,情況依然沒有改變,而馮麟角依然只能住在兩間破屋裡,住在豪宅里的兄弟們,看都不來看他一眼!案情就是這麼簡單,為什麼有關官員的判決,不能使他折服呢?原來他們根本沒有徹查他告狀的原因,胡亂判決了事,而幾任官員的處理,基本上都差不多,好像一個師傅教的!多虧代理道員張集馨接手後,很快查清了案情,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,重新為馮家五弟兄分了家產,一家人心悅誠服,老大馮麟趾還把好房子讓出來給弟弟住,這個久拖未決的案子才結了案。官員不查清案情就判決,這樣的判決,哪個能服?
07道光二十二年,福建漳州有一個軍工廠,每個月都要造一艘戰船,主要用於水師巡邏。實際上,水師把船領走後,就用來創收了,不是租給商人運貨,就是租給往來台灣的官員,有時候在海邊停一下,表示出海巡邏過了。總而言之,他們從來沒用這些戰船,做過該做的事情,緝獲海盜更是無從談起。何況水師和海盜,本來就是一家人,一家人怎麼會抓一家人呢?「父親當海盜,兒子做水師」,在這裡再平常不過了,犯了事的水師兵丁,第一選擇就是去當海盜,水師一招人,海盜就來報名。這些海盜,還特別受水師的歡迎,因為他們經常跟海潮打交道,熟悉海情。就像如今單位招人,肯定首選有從業經驗的。福建水師提督竇建德,就是海盜出身,後來英國人打來,這傢伙毫無擔當,只想保住狗命,一路狂奔逃命,跑到同安縣才停下來。這樣的軍工廠,毫無疑問成了道署的極大負擔,造的船不但沒有派上正當用途,水師派去督造的武官、道里派去陪同監督的多名文員、派去彈壓工匠的差役等等,他們的薪水和津貼,還得費去一大筆。有人做過統計,軍工廠每造一艘船,道里至少要墊賠上千個大洋,多的要墊賠三四千個大洋。軍工廠交船後到藩司衙門去領造船款,好處費不給夠,是不可能領到一分錢的。而道里「虧」這麼多錢,只好另想辦法彌補。在龍岩一個木材商人必經之地設了一個關卡,凡有木材經過,每一百根抽取十根,象徵性地每根付款五錢。他們抽的時候,當然選擇最粗的圓木下手,因為無論粗細,都只給五錢。這樣的軍工廠,整個福建有三家,一家在漳州,一家在泉州,一家在福州。——未完待續
大清宦海7件「怪」事,亡的真不冤
素材源自《道咸宦海見聞錄》
01
歷朝歷代都有賣官鬻爵現象,清朝也不例外,叫「捐班」,又叫「捐納」,靠花錢當上官兒的人,姑且叫他們「捐官」。
這些捐官,大多是些不學無術之徒,其中很大一部分甚至目不識丁。
這樣的人,怎麼能為百姓服務呢?
高高在上的皇帝,並非耳聾眼瞎,實際上對此心知肚明。
比如道光十六年,在翰林院供職的張集馨獲皇帝特簡(破格選用),外放為山西朔平府知府,上任前向皇帝謝恩請訓時,道光皇帝囑咐他好好乾,不要辜負了他的希望。
然後又對他說:「那些捐班出身的官員,總是讓人不放心,他們的目的只是求利,其心可知,在任上會幹些什麼,用腳趾頭都想得到!當然了,科舉出身的官員,未必沒有這樣的人,但他們畢竟讀過聖賢書,禮義廉恥之心猶在,稍加警告,一撥便轉。」
問題是,既然明白捐班有害無益,為何還要這麼干?
道光二十九年,張集馨由四川按察使調任貴州布政使,再次上北京謝恩請訓。
道光皇帝再一次提到「捐班」時說:「我最不放心的,還是捐班,他們素不讀書,只是一味求利,他們的字典里,是沒有廉字的。」
頓了頓,道光嘆道:「既然我說捐班不好,為何又要開捐呢?無奈經費無所出,不得不這樣啊,既然讓人家花了錢,又不能不讓人家上任,否則就是騙人!」
那麼,這些捐官的辦事能力,究竟如何呢?
舉個例子:道光三十年,為了整頓營務,陝甘總督琦善打算淘汰老兵,固原(那時的固原屬於甘肅省)的老兵聽說要淘汰老兵招募新兵,而且不讓兵家子弟遞補,頓時大嘩,一齊來到教場,準備鬧事。
巡捕去勸,那些人把他按在地上,竟然把他的頭髮和鬍鬚,拔了個精光!
得知消息,平慶涇道道員范懋德怕得要死,趕緊來到教場給那些人跪下。
磕頭如搗蒜,請求他們解散,那些人根本不尿他。
范懋德無奈寫下保證書交給隊長,保證收回成命,鬧事的人才罷休。
事後,琦善派副將特克慎去調查,把范懋德叫到省城問話,范懋德居然認為自己立下大功,要求琦善向朝廷保奏,請皇上賞他個花翎!
范懋德這個道員的職位,就是花錢買的。
這人本系陝西一商人,目不識丁,而且長相猥瑣,讓人不想看第二眼。
02
清朝的欽差大臣到地方出差,是腐敗的大好機會,他們利用這個機會,大肆收取所謂的「欽差費」。
道光十九年,協辦大學士湯金釗和尚書隆雲章到山西辦案,案子辦砸了,卻花去當地巨額「欽差費」。
這筆錢,先是由省政府預支,然後層層攤派到各州縣,「大約每次攤派俱在三五萬金」,可見這筆費用,多麼巨大!
介休縣姓林的知縣忍無可忍,收集了一系列官員的違法亂紀行為,向省政府遞交報告,並請求轉呈中央,他的報告中,就有對上述兩位欽差索要「欽差費」的揭發。
林知縣之所以敢舉報,大概因為該縣經常被攤派,造成了巨額虧空,他實在無法填補窟窿。
這事兒如果捅到皇帝那裡,不但兩個欽差得掉腦袋,省長和其他有關官員,都得掉腦袋。
藩台張澧中不得不咽下這個苦果,以一萬兩現銀的巨款,從林知縣手裡買回舉報材料,同時免除其任期內所有的虧空,「轉移」到繼任者頭上。
欽差出差索要「欽差費」,也是當時的官場潛規則。
03
在清朝,除了各種苛捐雜稅,老百姓還得為驛站提供號草,也就是驛站軍馬過冬的草料。
這些號草,分攤到百姓頭上,必須按期交納。
沒想到,這也成了官員敲詐勒索的機會。
道光十九年,代州一些老人和村長攔住山西巡撫申啟賢告狀,控告驛書(驛站領導)和縣令的親信,指控他們借接收號草之機,對老百姓進行敲詐勒索。
他們的指控主要有兩點:
一是驛站另做一桿有問題的大秤,用這桿秤收號草,往往七八十斤號草上秤後,那秤一點反應都沒有;
二是老百姓交納號草時,必須向收號草的驛書和縣令的親信進貢一筆「辛苦費」,否則他們就借口質量問題,故意拖著不收。
官府規定的號草價格,是一文錢一斤,而且這筆錢,早早就從官府支了出來,但卻從來沒有發到老百姓手上。
老百姓竟然對此毫無怨言,大概他們不知道是有報酬的。
04
道光年間,駐防太原的兵丁窩盜為匪,肆無忌憚,以至於居民憤怒地說:「滿城皆是梁山泊」,而地方官無可奈何。
道光十八年九月初,有滿兵數人深夜外出,令看守大街柵欄的更役撤走柵欄。
更役不肯,那些兵就用磚頭砸,致使更役頭顱等多處受傷。
第二天,陽曲縣令李廷揚與理事通判麟耀會審,麟耀不敢得罪滿兵,有意袒護,認為根本不存在他們打傷差役之事,反而對差役進行杖責。
從此以後,滿兵更加肆無忌憚。
九月十八日,李縣令查夜,只帶了一名小僕。
他們便服微行,來到一個旅館門口,看到店內有火光,李縣令便叫僕人進去看看情況。
僕人進去後,突然從裡面跳出幾個滿兵,不管三七二十一,抓住李縣令就是一頓拳頭。
李縣令急忙大呼:「我是陽曲縣令!」
滿兵假裝沒有聽見,不但不收手,反而邊打邊說:「這兩人想入店強姦老闆娘!」
想以此要挾李縣令。
縣衙聞訊,急忙派人前往解救,李縣令才得以脫身,回到縣衙。
次日,布政使和按察使來調解,城守尉恆通並未處置無故毆打朝廷命官的滿兵。
李縣令深知滿兵驕悍,不敢追究,自認倒霉。
堂堂縣令,被幾個當兵的無故毆打,挨了還白挨,不知算不算怪事一樁?
而對於類似於李縣令的遭遇,麟通判早就見慣不驚了。
他說:「你這個算什麼,鄂雲浦中丞(滿洲正紅旗人,曾任山西巡撫)比你官兒大多了吧,當初被滿兵辱罵之後,連責問都不敢責問;知府珠瀾,在街上被滿兵打破轎子的窗戶,報告布政使和按察使後,也是沒有下文。」
暫代太原知府張集馨聽說後,嘆了口氣說:「上司縱容、滿兵放肆如此,禍不遠矣!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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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清的地方官,尸位素餐者比比皆是。
比如,道光十九年四月,山西雁平道章荊帆出缺,省里讓朔平府知府張集馨暫時代理。
來到雁平道,張集馨很快了解到,這裡的前幾任道員光拿俸祿不干事,幾乎從來不問案,積累下來的案子多如牛毛。
尤其令人匪夷所思的是,道員章荊帆不但一貫尸位素餐,還既糊塗又愚蠢。
所有的公事一概不管,全部交給師爺打理,要不就派書吏去調解,從不提審,哪怕上京控告後發回審理的案子,也是這樣。
有時候,迫於某種形勢不得不開庭審理,他竟然連原告和被告都分不清楚,常常張冠李戴,把原告當成被告,把被告當成原告。
至於審案時笨嘴笨舌,根本無法判斷誰對誰錯,則更是他的常態。
這就為師爺斯為盛捏造雙方供詞、偽造審訊記錄,開了方便之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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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光十九年,山西雁平道發生了一個很簡單的案子:
候補知縣馮麟角為家務事告狀,幾次判決後他都不服,判決一次上訴一次,欽差的行轅、撫台的閱兵場都告到了,歷任官員都怕他「刁滑難纏」,聽到他的名字就頭大。
原來馮家是個大地主,家裡有不少田產和一個叫「五福堂」的當鋪。
這個馮姓地主,為他的五個兒子都捐了官或者出身,長子名叫馮麟趾,捐的是個經歷(官名,為知府屬官),老二馮麟角捐的是個知縣,其餘三人都是捐生。
父親去世後,老大馮麟趾和在家裡的幾個弟弟商量分家,他們一致認為,當初老頭子為老二馮麟角買知縣時花了很多錢,如今雖然是個候補知縣,但今後上任後肯定會撈到不少錢,所以分家時沒分給他。
父親去世後,在直隸候補的馮麟角回家丁憂,幾個兄弟又來翻他的行李箱,把箱子里的銀子搶了個乾乾淨淨,而那些銀子,除了馮麟角自己的結餘,其餘大部分都是別人托他帶回來的。
馮麟角咽不下這口氣,幾次到道里、州里衙門去告。
但他不冷靜,言辭太激烈,主審官員把他當成了刁民,作出不利於他的判決,他不服,就去上訴,不服一次,上訴一次。
幾年過去了,情況依然沒有改變,而馮麟角依然只能住在兩間破屋裡,住在豪宅里的兄弟們,看都不來看他一眼!
案情就是這麼簡單,為什麼有關官員的判決,不能使他折服呢?
原來他們根本沒有徹查他告狀的原因,胡亂判決了事,而幾任官員的處理,基本上都差不多,好像一個師傅教的!
多虧代理道員張集馨接手後,很快查清了案情,本著公平公正的原則,重新為馮家五弟兄分了家產,一家人心悅誠服,老大馮麟趾還把好房子讓出來給弟弟住,這個久拖未決的案子才結了案。
官員不查清案情就判決,這樣的判決,哪個能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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道光二十二年,福建漳州有一個軍工廠,每個月都要造一艘戰船,主要用於水師巡邏。
實際上,水師把船領走後,就用來創收了,不是租給商人運貨,就是租給往來台灣的官員,有時候在海邊停一下,表示出海巡邏過了。
總而言之,他們從來沒用這些戰船,做過該做的事情,緝獲海盜更是無從談起。
何況水師和海盜,本來就是一家人,一家人怎麼會抓一家人呢?
「父親當海盜,兒子做水師」,在這裡再平常不過了,犯了事的水師兵丁,第一選擇就是去當海盜,水師一招人,海盜就來報名。
這些海盜,還特別受水師的歡迎,因為他們經常跟海潮打交道,熟悉海情。
就像如今單位招人,肯定首選有從業經驗的。
福建水師提督竇建德,就是海盜出身,後來英國人打來,這傢伙毫無擔當,只想保住狗命,一路狂奔逃命,跑到同安縣才停下來。
這樣的軍工廠,毫無疑問成了道署的極大負擔,造的船不但沒有派上正當用途,水師派去督造的武官、道里派去陪同監督的多名文員、派去彈壓工匠的差役等等,他們的薪水和津貼,還得費去一大筆。
有人做過統計,軍工廠每造一艘船,道里至少要墊賠上千個大洋,多的要墊賠三四千個大洋。
軍工廠交船後到藩司衙門去領造船款,好處費不給夠,是不可能領到一分錢的。
而道里「虧」這麼多錢,只好另想辦法彌補。
在龍岩一個木材商人必經之地設了一個關卡,凡有木材經過,每一百根抽取十根,象徵性地每根付款五錢。
他們抽的時候,當然選擇最粗的圓木下手,因為無論粗細,都只給五錢。
這樣的軍工廠,整個福建有三家,一家在漳州,一家在泉州,一家在福州。
——未完待續